基於食品安全衛生考量,生鮮肉品等易腐敗商品,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自105年1月1日起,並無7天鑑賞期。恕無法退換貨。

當您從物流手上接收到商品時,請立即開箱點收商品品項及數量是否與訂單完全相符。若您收到的商品與訂單不符,或是商品本身出現瑕疵(冷凍肉品容易因運送撞擊而失真空不再此列)ex:商品解凍。請拍照並於收到商品2個小時內與我們聯繫,提供訂單編號及購買人資料,我們會立即為您處理退換貨相關流程。

  退換貨處理期間,請保持商品整體完整,需冷凍保存之商品務必置於冷凍庫保存,若商品已拆封,或是因消費者對商品的不當處理及保存方式錯誤而造成商品損壞變質,則本公司將有保留退換貨的權利。